2025年杭州市检察机关招录30名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2025-07-17
发布时间:2025-07-17 浏览人次:84 文章来源: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杭州市检察机关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杭州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录共20个职位,计划招录聘用制书记员30名,详见《2025年杭州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计划表》(附件1)。
二、招录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录检察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配偶、父母在招录检察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不宜报考该检察院,检察机关在职干警的配偶、子女不宜报考所在检察院;
(五)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7月21日9时—7月25日12时。
2.资格初审时间:7月21日9时—7月25日17时。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关注“钱江人才招聘信息”微信公众号,由“招聘报名”通道进入报名平台在线,按照招录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88016339)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将以电子格式陆续发送至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子邮箱,请考生关注邮箱信息,并于8月5日-8月6日下载打印,考生参加笔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如发现邮件未收到或其它问题请立即向招录单位反映。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评定综合成绩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
1.笔试
时间:2025年8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主要考查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常识,以及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2.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录计划在3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4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前三天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入围面试的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杭州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录报名表》(附件1)原件(报名表用A4纸打印,照片为近期蓝底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名时上传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一个工作日内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制书记员的招录条件。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公开招录入围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最终录用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立聘用制书记员储备库。在一年内如出现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空缺需增补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录用。
(四)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经公示,指导被录用人员第三方劳务公司订立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5年8月31日前。
(二)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报名时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并包含在杭高校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随军家属报考的,户籍范围不受限制。
(三)报考人数不足招录计划3倍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四)报考人员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次招录有关信息、考生成绩等将在杭州人才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hangzhou.jcy.gov.cn)和“钱江人才招聘信息”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关注。
(六)考生应及时上网查询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七)考生如有疑问可咨询招录单位,电话详见附件。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八)考生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处,举报电话:0571-89583855。
附件:附件1:1、2025年杭州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计划表.xlsx
附件2:2、2025年杭州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录报名表.xlsx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杭州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录共20个职位,计划招录聘用制书记员30名,详见《2025年杭州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计划表》(附件1)。
二、招录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录检察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配偶、父母在招录检察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不宜报考该检察院,检察机关在职干警的配偶、子女不宜报考所在检察院;
(五)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7月21日9时—7月25日12时。
2.资格初审时间:7月21日9时—7月25日17时。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关注“钱江人才招聘信息”微信公众号,由“招聘报名”通道进入报名平台在线,按照招录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88016339)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将以电子格式陆续发送至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子邮箱,请考生关注邮箱信息,并于8月5日-8月6日下载打印,考生参加笔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如发现邮件未收到或其它问题请立即向招录单位反映。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评定综合成绩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
1.笔试
时间:2025年8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主要考查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常识,以及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2.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录计划在3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4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前三天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入围面试的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杭州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录报名表》(附件1)原件(报名表用A4纸打印,照片为近期蓝底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名时上传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一个工作日内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制书记员的招录条件。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公开招录入围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最终录用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立聘用制书记员储备库。在一年内如出现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空缺需增补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录用。
(四)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经公示,指导被录用人员第三方劳务公司订立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5年8月31日前。
(二)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报名时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并包含在杭高校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随军家属报考的,户籍范围不受限制。
(三)报考人数不足招录计划3倍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四)报考人员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次招录有关信息、考生成绩等将在杭州人才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hangzhou.jcy.gov.cn)和“钱江人才招聘信息”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关注。
(六)考生应及时上网查询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七)考生如有疑问可咨询招录单位,电话详见附件。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八)考生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处,举报电话:0571-89583855。
附件:附件1:1、2025年杭州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计划表.xlsx
附件2:2、2025年杭州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录报名表.xlsx